学校简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自治区唯一一所面向交通运输全行业,专业类别覆盖交通运输全领域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图书100余万册,现有学生一万余人,专任教师570余人。
学校紧紧围绕“交通强国”重大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构建现代交通职业教育体系,强化“一体两翼”建设,建有覆盖综合交通运输完整产业链的8大专业群,现有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智能交通技术等35个高职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技术、智能交通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7个普通全日制、6个专升本职业本科专业,建成国家级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10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6个、自治区特色专业9个,与314家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共育,建成7个产业学院,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实现教育与产业同频,全面提升了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先后获得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等30余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办学水平居新疆高职院校前列。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6年直升专招生总计划为100人,专业计划如下表: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 |
13926 |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 |
|
100 |
80 |
20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 |
6 |
6 |
|
500206 |
道路养护与管理 |
3 |
4 |
2 |
2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2 |
2 |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2 |
2 |
|
4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3 |
2 |
|
2 |
500204 |
道路工程检测技术 |
3 |
2 |
2 |
|
500101 |
铁道工程技术 |
3 |
2 |
2 |
|
4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3 |
2 |
2 |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6 |
4 |
2 |
500212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4 |
4 |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4 |
2 |
2 |
460705 |
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 |
3 |
4 |
4 |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4 |
4 |
|
460206 |
电梯工程技术 |
3 |
3 |
3 |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2 |
|
2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4 |
4 |
|
500107 |
铁道供电技术 |
3 |
3 |
3 |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4 |
2 |
2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6 |
6 |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3 |
5 |
5 |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5 |
3 |
2 |
500305 |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
3 |
4 |
2 |
2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 |
4 |
4 |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 |
4 |
4 |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4 |
4 |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4 |
2 |
2 |
500207 |
智能交通技术 |
3 |
4 |
2 |
2 |
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招生对象:已参加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报名方式:各中职学校推荐,报名截止时间 4 月 12 日 18 时,报考考生须按《关于做好新疆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等四项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6〕24号)要求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及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考试及录取工作。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线上面试,时间为 4 月 19 日。
考试内容及成绩包括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 300 分。
中职期间各科成绩(不含最后一学期)有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分相同情况下中职期间所有成绩平均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获得自治区级奖项(含)以上的考生择优录取。
依据本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执行招生计划情况。
(一)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二)我校所有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其中,道路养护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专业,女生仅限直接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报考,且不接受服从专业调剂的女生。
(三)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www.xjjtedu.cn/zsjy.htm)公示,公示时间4月22日至4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
(六)相关事项:2026年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三校”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三校”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八)邮寄录取通知书时间:8月初
新生入学与复查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收费标准
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收费标准:高职(专科)专业学费3300元/学年。公寓化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学年,八人间600元/学年)。教材费按实际收取,学生平安健康保险(商业保险)按实际收取。
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具体如下: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筑梦奖学金(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4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700元/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2000元/学年、宋庆龄助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针对家庭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其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1-3392000、3392006
监督电话:0991-3392009
传真:0991-6861430 邮编:831401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网址:www.xjjtedu.cn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新疆招生网公布,以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