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新党办发〔2010〕19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21〕36号)等文件的要求与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了解公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和诉求,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泛征询利益相关群体对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筹建决策事项的意见与建议,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筹建决策事项
二、决策事项实施单位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三、决策事项概况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53年,1974年更名为新疆交通技工学校,1980年新疆交通技工学校拓展为新疆交通学校,后技工学校和交通学校分设,1997年再次合并,2004年升格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22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列入自治区申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规划并报教育部。同年,该事项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四、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1. 公众对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筹建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2. 公众对事项实施可能在社会经济、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社会保障、学科建设、办学层次、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3. 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影响的意见、建议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4. 事项实施的合法性、合理与可行性和可控性。
五、征求意见范围、时间及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范围:可能受本次决策事项影响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信函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联系,提出您对本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风险评估单位: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万科大厦 邮编:830000
联系人:魏工 电话:15999109977
Email:8887506@qq.com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