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及直升高职拟录取工作于4月16日完成,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联系电话: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0991-3392065、3392000
监督电话: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 0991-3392009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
温馨提示:
一、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4月22日10时至4月24日18时 ,拟录取考生需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二、参加直升高职招生考生:请在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专业有异议或不同意拟录取,请致电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附件:
公示名单-2023年单独招生.xls
公示名单-2023年直升高职.xls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