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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编外 教师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公告
时间:2021-05-17 17:03:48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组织人事处 点击:

    根据《新疆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编外教师公告》,学院于2021年5月15日组织了编外教师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成绩、体检及政审安排公告如下:


    一、编外教师考试成绩、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时间、地点

    学院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学院工作人员将电话另行通知考生。考生接电话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医院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院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体检有关要求

    1.体检前请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不饮酒,不吃油腻食品、甜食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禁饮水,不嚼口香糖,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3.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各位考生确保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事宜

   (一)考察方式

    1.体检合格人员须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由派出所签署政审意见。

    2.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应提供本人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察相关要求

    1.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于考察政审期间工作人员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 系。

    2.体检合格人员请下载《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编外教师人员考察表》(见附件2,A4双面打印),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因填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拟录用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并于5月28日前将考察表交于学院组织人事处。


    四、联系方式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991-3392333、3392583;电子邮箱:1668036555@qq.com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91-3392091


附件:

1. 附件1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编外教师考试成绩、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xlsx

2. 附件2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编外教师考察表.doc

3. 附件3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pdf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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