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由学院与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同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医校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何朴,新疆精神卫生中心院长虞梅出席活动并讲话,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大严主持会议。
何朴首先对医院领导和专家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介绍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情况。他表示,此次医校合作意向的达成,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健康中国行动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此举对于进一步完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和机制、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心理品质的完善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学院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影响。
虞梅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医校合作整合了双方优势资源,既是加快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实践,也是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有力举措,希望通过医校共建,达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合作模式,期待双方在未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丰硕的成果。
活动中,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并揭牌,何朴为贾丽等5位心理专家颁发了学院兼职心理咨询师聘书。
此次医校合作的达成,开启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模式,标志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今后,双方将在资源共享、知识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推动“医校合作心理健康教育”常规性、特色性和规范性发展,为加快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医校合作工作贡献力量。
学生工作处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代表40余人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