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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院“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 专项活动督导组和指导组的通知
时间:2017-04-19 00:00:00   作者:纪检监察办公室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点击:

新交院党〔2017〕10号

关于成立学院“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

专项活动督导组和指导组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全面了解学院各党总支、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经学院“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学院专项活动督导组和指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督导、指导组组成

第一组:

组 长:王 瀚 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成 员:王新林 组织人事处处长

督导指导单位: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机关第一党支部

第二组:

组 长:段明社 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成 员:木拉提·司马义 督导办公室主任

督导指导单位:道路桥梁工程学院党总支、机关第二党支部

第三组:

组 长:阿巴白克里·阿布拉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吕 雯 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督导指导单位:运输管理学院党总支、学保党支部

第四组:

组 长:侯士斌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成 员:叶来·叶尔扎提 党委宣传部部长

督导指导单位:思政教学部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

第五组:

组 长:李绪梅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李大严 学院办公室主任

督导指导单位:基础教学部党总支、 教务党支部

第六组:

组 长:魏新良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徐新星 纪检监察办公室干事

督导指导单位: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后勤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


二、督导、指导组职责及要求

(一)督导、指导组职责

1、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交通运输厅党委和学院党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2、参加所督导、指导的党总支、党支部专项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3、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整改方案等,督促指导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

4、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5、全程参与所督导、指导党总支、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6、督促所督导党总支、党支部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四风”“四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总结、推广经验,帮助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向学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1、各督导组对所联系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督导和指导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2、各督导组成员按督导工作内容及时做好记录,并将存在问题和解决的内容详实记载。

中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上一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去极端化条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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